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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2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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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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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明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

  2000年6月15日,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联合下文,取缔各类讨债公司。

  今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首批“商账追收师”职业培训证书,舆论称“讨债人”合法了。

  日前,北京工商部门明确表态,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声称,讨债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

  日前,记者连线获得授权进行“商账追收师”培训的北京汇诚诚信技术培训中心。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商账追收师,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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