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问:我是拱墅区银河家园的住户,向半道红社区申领“准生证”时,社区要求我妻子去拱墅区计生办参加培训。为此,该计生办向我妻子收取了20元的培训费,没有正规发票,只出具了一张“浙江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单”。我认为此项收费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是不合法的,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处,并回复。
答复: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基本情况属实。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杭州市拱墅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根据省计生办要求,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收取培训费20元/人。上述收费经拱墅区物价局批准,收费标准无误。对于投诉人反映该指导站出具的“浙江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不正规,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已责令该指导站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出具培训票据。据了解,该站考虑投诉人具体困难已退还投诉人培训费20元。
任先生问:我办理个人公司,用机床加工五金零件。到江干区环保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我到大地废物回收中心缴纳每年2000元的费用。机床加工五金零件,产生的垃圾循环使用,要缴纳该费用不合理,请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答复: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单位向其收取2000元/年的废机油处置费情况,答复如下。投诉人经营的是机床加工五金零件,有更换机油项目服务,根据国家环发[1998]089号《国家危险物明录》及杭州市政府1999年148号令第14条之规定,此类物为有害固体废物,必须由杭州大地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其处置收费标准按杭价费[2002]140号文规定的:运费150元/吨,高温处置费2.8元/公斤;就其企业年产生多少吨固体废物,由其与大地公司协商,并签定协议。
江干区环保局是根据工商部门年审时提供必备材料规定,要求其出具污染物排放证明,由此经营企业务必提供大地公司有害固体物处置协议(凭证),方可出具证明提交工商部门办理年审,其收费多少与江干区环保局无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