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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2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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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喜欢狗,但必须管
· 养烈性犬可能要警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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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抓了20年狗的执法队长:
我也喜欢狗,但必须管
  周健,41岁的中年男子,21岁就进了市容环卫所,到如今的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5中队,整整20年从事的一直是抓狗的工作。在普通市民的眼里,他和三个队员每天开着一辆装有狗笼、网兜的车子,就是典型的一支“打狗队”。

  据说,周健身上就有17个被狗咬伤的疤痕。

  记不清双手抓过多少只狗

  11月8日下午,在石祥路的城管执法中队,记者见到了这个打狗队长。

  “你真的被狗咬过17次吗?”

  “说实在的,我自己都不记得被咬了多少次了,整个大队应该没有人比我被咬得多的了。”

  周健笑得很内敛,看上去一点不像下手狠的那种人。每段问话基本是一问一答式,很少会谈及问题以外的事情。说真的,周健不是理想的采访对象。

  “那你都被咬过哪些地方呢?”

  “基本上哪里都被咬过,最多的就是手和大腿上。以前没有工具的时候,多是用手抓,狗一扭头就是一口,有些从你裤裆下钻,一张嘴,大腿上又是一口。”周健挽起裤脚,指着一个黑色的疤说,被狗咬了以后的疤很难褪掉。

  “每次被狗咬,你们去打狂犬疫苗吗?”

  “当然要打的,每次都是打7针,刚被咬的时候自己也慌的,7针要一个月内才能打完。可往往是这边还没打完针,那边又被咬了。后来听医生说,只要打了针后就会有抗体,再被咬了也没有关系。”

  周健说,20年来在他手上被抓的流浪狗、无证狗已经不计其数。

  坚决不同意家里人养狗

  “如果你的孩子想养狗,你同意吗?”记者试探。

  “我坚决不同意!”周健回答得一点都不含糊。

  “如果是领了狗证、文明养狗,一切都按规定养狗,应该没关系的呀。”

  “那我也不同意。”周健依然回答地干脆。

  “你是不是非常痛恨狗?”对于这个抓了20年狗的人,或许只有这个理由能让人接受。

  周健的回答却出乎意料:“我自己也喜欢狗的,狗这种动物非常通人性,好的犬种智商和小孩一样的。但不管怎么样,我家里是坚决不会养狗的,毕竟我是这个职业,免得惹来闲言闲语。”

  周健说得很诚恳,还告诉记者,有几次抓狗过程中,看到不少好品种的狗,居然也有舍不得下手的时候。“用网兜有时候看上去残忍了点,有时候我们都是轻轻地把它们抱进狗笼的。”

  希望大家理解这份职业

  这时门口走进一个男子,向周健打了声招呼,说昨天口气太重了,望他见谅。听口音是东北人。周健告诉记者,这个外地人是来杭州做生意的,养了条无证狗,正巧被他们撞上了,抓狗过程中对方吵得有点厉害。

  “你们抓了他们的宝贝狗,他们肯定很痛恨你们几个队员吧。”记者问道。

  “那是肯定的,毕竟我们抓走了他们的狗,如果要拿回去就要交钱办证。”

  “像刚才那个外地人那样,养犬的人中有没有之前非常嫌弃你们,后来又理解你们工作的呢?”

  周健沉思了一会儿说:“刚才那个外地人心里肯定还是有别扭的,毕竟我们抓了他们的狗,还罚了人家的钱,谁心里都过不去这个坎。按照规定,个人无证养犬要罚3000元至5000元。”

  周健说,无论如何,抓狗毕竟是他的职业。如果有市民没按规定时间遛狗,或者有人投诉狗扰民,那我们就必须按规定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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