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建的叙述中,我没看出来多少真爱的成分,只看到一个虚荣、好色、自私的男人在说一场非常庸俗的艳遇。爱上她是出于“惊艳”,带她四处应酬,在别人的“惊羡”下也洋洋得意。面子是一件华丽的衣服,至于底下的寒酸,是绝对不能告诉别人的。你视她为观音,就让她在莲花台上待着吧,你视她为公主,就给她公主的冠冕吧,你给不了,只能给一顶镶着假钻的水货,根本经不起岁月的蹉跎。
酒吧跳舞的女子,从客观上来说,出淤泥而不染者,实为难得。老实说我很替她不值,以她的漂亮与才艺,选什么人不行?选了一个年过30的公司小白领,不但解决不了自己的生计问题,起初视之如公主,一旦入手,则又回过头来斤斤计较,还要再受男友老妈的上下打量……受这等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如不喜欢女友继续在酒吧跳舞,大可以帮助她换工作,上学,再就业,最起码总可以说一句:亲爱的,我接过你肩上的生活重担吧?他分担不了,却又接受不了。女朋友是你自己不择手段要去追的,人家又没半点情况隐瞒你,追到了又患得患失,算盘珠子打得滴答响。
最后,还来一句,“我忍不住要去猜测,她到底有没有和别的男人来往过,到底有多亲密,”和他自述“阅人无数了”对比,更是让人喷饭。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自己当年可以阅人无数,32岁了找个20岁的美女,还斤斤计较我到底是不是她的唯一。就算你是她以前到现在的唯一,看你这态度,很快以后就要不是唯一了。
恕我直言,就你这心态,就你这点深浅,就你这点修为,这样“惊艳”的美女,不是你能留得住的,还是趁早放生吧。别搞到人家用情极深了,再来一句:“家母有命,我不得不遵……”潇洒挥手,这么搞,真能搞出人命来的。再退一步说吧,也不自己掂量一下,这样的美女,若是再加上家境优越一条,你连她的芳影都看不着的!
三言两拍里有个卖油郎秦重,对京都名妓一见钟情,最终美人舍弃了王孙公子的追求,下嫁于他,两人恩爱一世。这位林建的女友不过是在酒吧跳舞而已,竟然落到这等矬男手中,真让人感叹,这叫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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