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书店,都可以在销售排行榜前几名或者推荐栏处看到这本书——《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其实你可能在一年前就在天涯“煮酒”论坛上看到过这个冗长的帖子,且点击率有点吓人,现在已经是260多万。去年1月的时候,作者曹昇就在“煮酒”论坛上开贴,用的名字是“杭州病人”和“曹三公子”。
这个“杭州病人”果真是杭州人,不过没病,就是很瘦。他笑说是写文章写的,写一个李斯就60多万的字,还要查那么多史料,自然“为伊消得人憔悴了”。
李斯贵为“千古第一丞相”,史料的记载却非常少,大约是因为李斯的神秘与复杂。他也实在是个神奇人物,一个三十岁仍一文不名的小地方看粮仓的小文书,只身来到秦国,历经磨难差点死掉。偶然的机会,成为秦丞相吕不韦的三千门客之一。在一次秦王出行中,他未经允许,冒着掉头之险,面谏秦王,被秦王看中。而后数年,他直接受命秦王,暗中观察当时的政治局势。面对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些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之间,默默协助秦王离间六国、削权重臣、夺取军权、震慑宗室,将少年赢政一步步推向权力之颠……
写李斯的曹昇同样很神奇,据说他是个罕见的奇才,15岁就考进浙大,学的是工科,却研究历史十几年不间断,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三十而立写出这样一本厚重的“李斯”,也不足为奇。讲到这些,曹昇大手一挥:“关于自己,没什么好讲的。”他坚持要维持“生这只蛋的母鸡”的神秘性,因为“看书就好了”,铁了心要做李斯背后的男人。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曹昇著
中信出版社
定价:29.8元
选摘:
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can make it here,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
对易牙来说,儿子是拿来烹的;对吴起来说,妻子是拿来杀的;对汉唐皇帝来说,女儿是拿来卖的;对刘粲来说,庶母是拿来睡的;对刘子业来说,姐妹是拿来奸的;对杨广来说,老爸是拿来弑的;对赵光义来说,兄弟是拿来砍的……权力喜欢这样的表演,它从不闭上自己的眼睛。
吕不韦在和太后上床时,背负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精神压力。在这里,上床是和他的政治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旦他在床上表现欠佳,那绝不是单纯地出了性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出了极严重的政治问题,路线问题,立场问题,甚至可以上升到爱国主义的高度。
甘罗只是个短线操盘手,只顾眼前,不及长远。甘罗貌似两头获利,殊不知,如此一来,秦国失信于天下,其本来就不怎么美妙的国际形象,更是雪上加霜。不仅燕国恨秦之背信弃义,赵国也恨秦之敲诈勒索,早为日后荆轲刺秦、赵高亡秦张本。
虽然穿了红T恤7分宽腿裤和运动鞋,曹昇看上去还是像个古人。讲话的时候习惯性地捋T恤的袖子,中长头发下面是刀削一样棱角分明的脸。这叫我想起他写的李斯: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
他写了快两年的李斯,连样貌都开始像了。对“你像个古人”这样的评价,他很开心,觉得这是莫大的赞扬。
王志文是李斯的第一人选
曹昇偷偷想过,如果他这本书被拍成电视剧,那么这个第一相李斯的心水人选是——
“王志文。”他脱口而出,“你别看王志文瘦,他很有一种气场在那里,在一群人里面他非常镇得住,这一点很重要很重要。再加上我写的很多台词是文言的,一般年轻演员是驾驭不了的。而王志文的台词功夫我一向很欣赏,当然,我只是想想而已。”他低头嘿嘿一笑,然后说:“他们都说双鱼座爱不切实际地幻想。”
而秦始皇,他说:“那个时候的秦始皇非常年轻,二十出头。年轻演员我都不太熟,不一定要很帅,但要有气质。现在很多电视剧演员都很弱,不是说长得不好看,就是端不住,架子拿不起来。现在十几二十的看上去都是小屁孩。要那种特别稳,特别狠的。”
为李斯合理代言
一开始,曹昇只是无聊写着玩,想着用一个礼拜写个五万字就完了,结果这一个礼拜变成了一年多。本来“准备写几个古时候的官吏,琢磨琢磨他们混在仕途的技巧”,结果一个李斯就六十多万字了,玩大了。“一开始很天真的想法,现在觉得太不现实了,因为当官的太多了,写不过来,有生之年也写不完。”
问他自己想当官吗,他说不想。那这仕途技巧琢磨出来没,他说读者自己书里看吧。他想在书里写一种精神:“那种高大,那种风格,那种气质,反正都是好词,这是我一直想表达的一些东西。”
此书最吸引人之处,是形式极引人入胜。如果你对战国、秦这段历史感兴趣,那太好了,它非常好读。如果对历史没兴趣,它也是一本很有创意的小说。史书上对李斯的描写也就《史记》、《战国策》里头的一点点,曹昇“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展开了自己的合理想象,让李斯说了很多话,又将他的心理活动悉数展现。“李斯没说几句话,大部分都是我给他说的。这小子得感谢我,给我送礼,我把他写这么好,这么牛。”
“哪怕是特别高大,特别不朽的人,他也是个会呼吸的动物,他也有各种情绪,我就挺关注这种情绪的。他做些什么事,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我特别关注在这些事的过程当中和之后他的心情的变化,就琢磨这个东西,我觉得挺有趣的。”他写得有趣,我们读得更有趣。而且此书原来是在网络上的连载,写作方式很随意,古文白话网络语言希腊神话佛洛伊德心理学全一起来,还一不留神就读到一段那李宇春的成名曲:“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像古人一样生活
读了很多历史书,很多是读了N遍的,曹昇说“历史书貌似很老旧,但每次读都有很多新意出来。”他每日练字,最爱书法“宋四大家”之一的“米芾”。“以后卖字给你”,他开玩笑,又说:“练字久了慢慢的你就会像古人了。”他又苦于找不到下棋的对手:“围棋像人生一样。面临N多抉择,你也不知道哪个抉择好哪个抉择坏,下完之后你又不能后悔了。”
他对现代人很失望。“司马光说过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他说,‘我一生也没什么可以自豪的,但是,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对别人讲。’现在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句话,有多少龌龊的事儿藏着腋着,小算盘打着,小匕首揣着。哪有司马光那么光明磊落。这就是我心目中古人形象,比较理想化的。”
想回到古代,你没有机器猫的时光机,也没有周杰伦《不能说秘密》里头那可以穿越时空的琴谱,显然也不可能。
对于现在有些人着汉服立志“回到过去”, 曹昇这样表明看法:“那歌怎么唱的: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关键是你这颗心。哪怕你现在移民到火星去了,火星的气候已经不允许你穿衣服了。你就是赤身裸体了,但你的精神还在。这就是最终让我们和古人是同一血脉的最大因素。不是说外在的形式符号。做汉服的功夫,好好读几部古书不好吗?”
只不过回到过去比较郁闷的一件事情是:“我可能很早被战乱搞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