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禁免费塑料袋
今后,商场超市内的塑料购物袋将明码标价,并单独收费。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再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
按照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将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同时,自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