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保护”其实是伤害
如果这个事件是真的,并非炒作的话,小猪经纪公司广发这样的声明,则是笨蛋得很,太可笑了。
我是在前几天某次打开信箱收工作邮件的时候知道小猪罗志祥桃色网交事件的,因为他的经纪公司广发了一篇声明给全亚洲的娱乐记者们,声明中称:近来有某女子散布对小猪不利的言论,但小猪与其并无关系,该女子涉嫌借小猪炒作,云云。
我看到信很惊讶,猜到一些端倪,然后搜索新闻,方知小猪的具体“艳事”。
当然,你可以骂我,我这个娱乐记者太不称职了,这么大的娱乐事件发生要看到经纪公司的邮件才知道。我可以承认这个“错误”,但是,同时,请你用脑子也想一想,这样的局面,是不是也说明了,小猪经纪公司的声明,在某种角度上起到了再次扩散这个恶性事件的作用?
我在第一时间几乎要怀疑这个事件为炒作的可能性了。因为,以前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某以炒作著称的经纪公司内部出现丑闻,记者们陆续接到该公司电话:“你知道xxxx的事情么?很丢人,千万别写啊。什么?你说你不会写,哦。没关系,我主要是担心xx(某日报记者)会写……”结果就是接到电话的记者很担心别的记者会写而自己漏了新闻,纷纷提笔,第二天报纸都登这个事件,大家才知被玩弄了,也佩服这种逆向宣传的巧夺天工。
但是我看目前小猪网交这整个事情的发展,以及女子爆料的具体内容,仍愿意相信这个事件并非炒作,因为,如果真是炒作的话,就太可怕了。那意味着整个娱乐圈在经历了周慧敏陈冠希这些娱乐奇才的折腾后,不下猛药,无法立足。大家前赴后继地随波逐流、败坏风气、杀鸡取卵,这太可怕了。
而这个事件是真的,并非炒作的话,小猪经纪公司广发这样的声明,则是笨蛋得很,太可笑了。
因为,整个声明护卫小猪是不错,但是很容易激怒那位网上网下敢作敢为的女子。完全否认整个事情的存在,并直指该女子想成名。这样做最容易导致的结果就是该女子拿出更猛的料,撕去偶像的外衣,出现一个素颜好色的贱男小猪。
流失粉丝是一定的了,粉丝也不是傻瓜,偶像本就是一种众人精心维护下的半真半假之相,营造不当,随时破裂。说到底,还是做真我的艺人比较舒服吧,穿着T与仔裤上通告,唱的歌都是有感而发,做了错事勇敢承认,只要不伤风败俗,大家都愿意理解原谅。
最怕出尔反尔的情况出现。前车之鉴就是当年阿娇艳照初登场时,英皇一口咬定照片系伪造,有别有用心之人存在,后来等于自扇耳光,至今无法得到大众原谅。
大众可以被震撼,但大众不喜欢被忽悠。崇拜到无条件追随的人叫粉丝,但要做一个大明星,除了数量有限的铁杆粉丝,更多需要的是不热爱你但不讨厌你的路人。娱乐圈的事,大家也就看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