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孟分手细节
梅兰芳经过天津时,接到噩耗,他的伯母(即梅雨田之妻)去世了。因为他肩祧两房,伯母也就是他的祧母。得到消息后,他马不停蹄,立即赶了回家。随后,梅家办丧事,一切陷于悲凄之中。
正是这次的丧事,引发了孟小冬戴孝风波。可以说,这是他俩分手原因之一。
关于戴孝风波,自称跟梅兰芳交情深厚的吴性栽(笔名槛外人)说了一句:“孟小冬要回来戴孝,结果办不到。”据说,当时的情况是,梨园艺人们纷纷前往梅家吊唁,有四大名旦中的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还有“五大名旦之一”之称的名旦徐碧云,以及王蕙芳、姚玉芙、魏莲芳、王少楼、王少卿、王幼卿等。每个人都身着孝服,进了灵堂,烧了香,磕了头。可是,当孟小冬头插小白花,神情哀伤地来到梅家大门口时,却被人拦了下来——连门都不让进。
这个时候,孟小冬自认身份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是梅兰芳的妻(她不可能承认她是妾),死者是梅兰芳的祧母,而她孟小冬就应该是祧母的媳妇,媳妇给婆婆戴孝不是理所当然的嘛。然而,正是因为她的身份,所以她才不能像其他梨园艺人那样进梅家吊唁。这是她想不通的地方,也是她万分气愤的理由。她认为,是梅兰芳正宗的妻子福芝芳从中作梗。
一向心高气傲的孟小冬被堵在梅家大门口,又引来不少人的围观,自觉面子大失。她福芝芳可以不承认,他梅兰芳难道可以不承认吗?又急又气的孟小冬不是暂且忍辱负重委曲求全,而是选择了反抗:她厉言要求面见梅兰芳。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梅兰芳没有站在她一边为她拒理力争——他本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他性情温和,从来不做撕破脸皮的事儿,更主张息事宁人。
梅兰芳好言相劝,让孟小冬离开。他的本意可能是为了不让福孟双方争锋相对,这应该是当时处理事端的最佳方式。但是,在孟小冬看来,梅兰芳不帮她说话,也让她难堪。这使她倍受打击,自尊心也受到极大伤害。她突然发现,她最心爱的男人,其实也没有把她当回事。她开始怀疑,她在他的心目中,究竟是怎样的身份,妻?妾?她也终于有所醒悟,此时的她,别说是梅兰芳身边最亲密的人,甚至连一般人都不如,他们都能进门参加吊唁,唯独她不能。
绝望啊!孟小冬满脑子都盘绕着“绝望”两个字。她走了,不单单是离开了梅家,而是走出了北平,一下子就走到了天津。
不久,孟小冬之母也到天津,再三劝和,两人似乎又重归于好,孟小冬随梅兰芳返回了北平。但是,破镜是难以重圆的,他俩之间的裂隙早已难以弥合。重归于好,只是假象,半年多之后,两人终于正式分手。
关于他俩分手的确切原因,有许多猜测。
有人说,是“血案”造成的。“血案”发生在1927年,他俩正式分手,是在1931年年中。这么说来,“血案”和分手似乎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有人说,是“戴孝风波”引发的。严格说来,这次事件更多的是在两人分手的天平上增加了砝码,似乎也算不上是直接的原因,毕竟在此之后,他俩又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多。
有人将原因归结于孟小冬“是个涉世不深、不足20岁的单纯幼稚姑娘,对一切事物都看得不深不透”。还有人说梅兰芳在访美期间,孟小冬不耐寂寞,又生出新的恋情。
有史料说,1931年,在孟小冬聘请的郑毓秀律师和上海闻人杜月笙的调停下,梅兰芳付给孟小冬4 万块钱作为赡养费。也有人说,梅兰芳给孟小冬钱,是他访美后回到北京时,得知孟小冬在天津欠了债,于是给了她几万块钱。不管怎么说,给钱是事实。孟小冬收了钱,却似乎并不领情。
在两人分手两年之后,即1933年,孟小冬竟在天津《大公报》头版,连登3天“紧要启事”。本来孟小冬的这一公开声明,应是针对那些败坏她名誉的人的,可大概是那些人在她看来,是站在梅兰芳一边的,因此迁怒于梅兰芳,将他视作冤头债主,《启事》中,也就有点儿出言不逊了:
……经人介绍,与梅兰芳结婚。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虽经友人劝导,本人辩论,兰芳概置不理,足见毫无情义可言。冬自叹身世苦恼,复遭打击,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
从这段话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梅、孟分手,乃孟小冬自认为梅兰芳“负”了她。也就是说,她当初同意嫁给梅兰芳,是因为梅兰芳答应给她名份,但是后来,梅兰芳“不能实践其言”。
梅兰芳是一位爱惜羽毛的人,也一直努力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何况他当时,名气、地位都如何了得,如今却被人公开骂作“毫无情义可言”,应是如何恼火;孟小冬这一来,将给他的名誉带来怎样程度的负面影响,应是如何气愤;而破口骂他的人,乃是自己曾经深爱过的,这又使他如何尴尬,都不难想见。他完全可以从维护自己的名声出发,撰文加以驳斥,可是他却没有那样做。由此即便不能足见他对孟小冬的情义,也足见他的涵养与宽容了。
孟小冬在《启事》里,加重语气说到那桩劫案:
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惟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
她说她“与李某素未谋面”,并非事实。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们不但谋过面,而且李某还曾数次出入孟府。也许李某是单恋孟小冬,孟小冬对李某并无其他想法。但是,为解脱自己与“血案”的关系而杜撰“素未谋面”,显然不合适,也无论如何不能以事过境迁早已忘记了此人作为借口。
看得出来,孟小冬在此,只知自己怒不可遏,却不顾甚至不知梅兰芳也同样在为那桩劫案承受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她是如此任性与烈性,也使人略窥两人不得长久的部分原因了。
(节选自《梅兰芳与孟小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