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D0005版:侃价
3  4  
PDF 版
· ●问答
· 城站火车站公话 收费猫腻多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0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问答
  金先生来电咨询:杭州市机动车辆管理所考试中心的场地练习收费为每小时100元,这个价格经过审批吗,价格合理吗?

  答复: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杭州市驾驶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价费[2002]92号)第三条规定:培训中需使用封闭式训练场的,你局可在不超过每人300元的标准内制定封闭式训练场场地使用费。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的收费是经过审批的,也是合理的。

  

  市民卢先生来电反映:他在采荷路10号杭州博朗电器维修店修理剃须刀充电器,被收取修理费150元,且无明码标价,要求查处。

  答复: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物价部门于8月16日对杭州博朗电器维修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维修店主要维修配件均做到明码标价。如卢先生所反映的充电器标明货号为:5496630,名称为:充电器,价格为:151.84元。未发现违价行为。另据了解,经营者与消费者于8月15日,已协商解决价格纠纷一事,由经营者全额退消费者150元。至此,投诉人表示满意。

  

  出租车司机杨师傅来电询问:他是浙A-T****出租车司机,2006年7月31日去计价器年检时被收取80元的检测费,而8月10日后去检测的车辆只需收取45元费用,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答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浙财综字[2006]81号)文件通知,从2006年8月2日起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费由80元/台调整为45元/台。

  市民陈小姐来电反映:蒋村公交中心站站公交车入口处有个车棚,下面车棚里每次停车收费5毛,上面盲道上停车他们也要收5毛钱,收钱无发票无收据,请问这合法吗?是哪个部门规定是可以收钱的?请有关部门解答。

  反馈: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制定。

  

  束先生反映:他是九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户,该房由新江花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明年12月底交付使用。现开发商通知说:根据杭州市(2004)209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提前一年缴纳物业维修基金。他查看该规定后,发现该文件只对商品房作规定,并未对经济适用房作相关规定。对此,他认为该开发商的行为不合法,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4号》和《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令第209号)有关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代收。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